重慶長江制藥廠原址場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公示版
作者:admin點擊次數:3765發布時間:2021-10-28
重慶長江制藥廠(下文簡稱:“長藥廠”)原址位于重慶市渝北區洛磧鎮藥川路22號西南合成醫藥集團有限公司洛磧廠區內,占地面積為3500m2(約5.3畝)。調查地塊在1965年之前屬于軍隊療養院及未利用地,無工業生產活動。1965年,西南合成制藥集團有限公司前身西南合成制藥廠在此成立,主要在調查地塊內從事磺胺脒產品生產。1978年西南合成制藥集團有限公司將二車間獨立成立重慶長江制藥廠,繼續生產磺胺脒,2016年企業關閉后一直閑置至今。目前,調查地塊內的設施設備均未拆除,設施設備腐蝕嚴重,該地塊大部分區域暫未規劃,西北側少部分區域規劃為居住用地。
根據《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9)要求,以及前期調查及現場踏勘情況,本次調查評估在地塊內共布設了29個土壤監測點位3個地下水監測點位,初步調查階段采集了35個土壤樣品,詳細調查階段采集了215個土壤樣品共采集了250個土壤樣品,6個地下水樣品。土壤樣品監測因子包括pH值、鉛、汞、六價鉻、鎳、銅、砷、鎘、鋅、鉻、VOCs、SVOCs、石油烴(C10-C40)、氰化物、二噁英、氟化物及多氯聯苯;地下水監測因子為pH值、鉛、汞、六價鉻、鎳、銅、砷、鎘、鋅、鉻、VOCs、SVOCs、石油類、氰化物等。
監測結果表明,送檢土壤樣品中石油烴(C10-C40)、氯苯的含量超過了《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其余監測因子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該標準中未包含的關注污染物鋅、鉻、氟化物及有機物均未超過依據HJ25.3等標準及相關技術要求推導特定污染物的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送檢的地下水樣品中pH值、錳、鎳、鉛、砷、汞、苯、氯苯不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Ⅲ類水質標準限值要求,地下水樣品中石油類不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Ⅲ類標準限值。
根據檢測結果,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25.3-2019)中相關要求對暴露途徑分析、暴露量計算、毒性評估、風險表征計算,得出土壤中中氯苯超過了人體健康可接受風險水平,地下水中氯苯、苯、砷、汞超過了人體健康可接受風險水平。根據計算出的土壤污染物風險控制值,結合《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36600-2018),本報告建議土壤中氯苯的修復目標值為68mg/kg,石油烴(C10-C40)的修復目標值為826mg/kg;地下水中氯苯的修復目標值為0.3mg/L,石油類的修復目標值為0.05 mg/L,苯的修復目標值為0.01mg/L,砷的修復目標值為0.01mg/L,汞的修復目標值為0.00279mg/L,鉛的修復目標值為0.01mg/L,堿污染的修復目標值為6.5≤pH≤8.5。
本次評估采樣Surfer、AutoCAD等軟件進行污染分布插值模擬,結合地塊地形、生產布局和現場采樣情況,劃出污染區域。經計算,地塊土壤污染總面積為2919.9m2,需治理修復土壤方量為20992m3。地下水污染范圍為3500 m2,含水層厚度為30m。
綜上所述,重慶長江制藥廠原址地塊土壤和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污染,不能滿足后續規劃用地要求,需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對該污染地塊進行治理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