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巴南區華利制版廠原址及周邊污染地塊治理修復項目(第二階段)效果評估報告公示
作者:admin點擊次數:3314發布時間:2021-09-29
按照《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關于加強我市工業企業原址污染場地治理修復工作的通知》(渝辦發﹝2008﹞208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環保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等相關政策的要求,重慶市巴南區華利制版廠原址地塊及周邊土壤地塊屬于政策中明確的污染場地。為認真落實好國家和重慶市地方關于搬遷、關停工業企業原址污染場地的環境風險評估和治理修復工作,2020年8月,重慶市巴南區生態環境局委托招商局生態環??萍加邢薰境袚擁椖恐卫硇迯凸ぷ?,2020年9月,重慶市巴南區生態環境局委托重慶環科源博達環??萍加邢薰境袚卷椖课廴镜貕K治理修復工程的效果評估工作?,F就效果評估報告進行公示,廣泛征求意見,請各位提出寶貴意見。
一、項目簡介
重慶市巴南區華利制版廠原址地塊及周邊土壤地塊位于重慶市巴南區花溪鎮先鋒村八社。原重慶市巴南區華利制版廠紅線范圍面積約為 1360 平方米,停產搬遷后原重慶市巴南區華利制版廠及其對周邊的潛在影響區域的總面積為4440 平方米。
2019年12月,重慶市巴南區生態環境局委托重慶環科源博達環??萍加邢薰緦υ摰貕K及周邊影響區域(4440m2)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及風險評估工作,根據《重慶市巴南區華利制版廠原址地塊及周邊影響區域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報批版)》及《重慶市巴南區華利制版廠原址地塊及周邊影響區域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報批版)》顯示:調查地塊土壤受到銅、鎳、六價鉻、石油烴污染,總污染面積為822m2,污染方量為572m3。堰塞湖底泥受到鎳、六價鉻污染,總污染面積為710m2,污染方量為814m3。另外地塊建筑垃圾污染方量為331.5m3。
本項目自2020年9月進場到2021年3月修復工作完成,根據項目修復進展情況,本項目修復過程分兩階段進行效果評估,第一階段效果評估主要針對清挖作業區基坑及清挖過程二次影響區域,第二階段效果評估主要針對修復處置區、修復后土壤及石塊堆體、修復處置過程二次影響區域等。
第一階段實施情況:2020年9月-12月,治理修復單位按照修復方案的要求對污染區域進行了清挖,第一階段共計清挖污染物2426.4m3,包括石油烴(C10-C40)污染土壤238.1m3,重金屬污染土壤558.6m3,重金屬污染底泥967.2m3,重金屬污染建渣662.5m3。清挖后石油烴污染土壤全部轉運至修復處置區化學氧化大棚暫存,重金屬污染建渣、土壤及底泥全部轉運至修復處置區重金屬污染土壤暫存區暫存。清挖完成后治理修復單位對清挖作業區基坑及清挖過程二次影響區域進行了自驗收,共采集54個土壤樣品均檢測合格,隨后我單位實施效果評估采樣監測,共采集土壤樣品80個,基坑和側壁采集樣品67個、二次影響區域采集樣品13個,堰塞湖積水采集樣品2個,監測結果表明,所有樣品中關注污染物的含量均低于修復目標值。2020年12月16日,《重慶市巴南區華利制版廠原址及周邊污染地塊治理修復項目(第一階段)效果評估報告》通過了重慶市生態環境局固管中心組織的專家評審。
第二階段實施情況:2020年11月-2021年3月,治理修復單位按照修復方案的要求對污染土壤進行原址異位修復,共修復污染土壤、底泥和建筑垃圾約2426.4m3,其中通過化學氧化法修復石油烴(C10-C40)污染土壤238.1m3,通過化學淋洗修復重金屬污染土壤558.6m3、底泥967.2m3、建渣662.5m3。修復后產生化學淋洗后土壤1905.5m3,化學氧化土壤238.1m3,篩分沖洗后大粒徑石塊256.2m3,收集轉運施工廢水約396t,危險廢物32.63t。清挖完成后治理修復單位對二階段工程進行了自驗收,共采集檢測了49個樣品,監測結果表明,最終所有樣品中關注污染物的含量均低于本項目的修復目標值。
二、監測情況及結果
2020年11月30日-2021月7日22日,我單位項目組對修復后的土壤堆體、大粒徑石塊堆體、修復過程二次影響區域、堰塞湖地表積水進行了采樣分析,共計布設土壤堆體采樣點位29個、大粒徑石塊堆體采樣點位3個、二次影響區采樣點位38個、堰塞湖地表積水采樣點位1個。共采集土壤樣品81個,其中淋洗后重金屬污染土壤堆體樣品27個、化學氧化后石油烴(C10-C40)污染土壤堆體樣品2個、大粒徑石塊堆體樣品3個、二次影響區土壤樣品49個,監測因子包括六價鉻、鎳、銅、石油烴(C10-C40);堰塞湖地表積水樣品1個,監測因子包括pH、銅、鎳、六價鉻、總鉻、石油類。
根據檢測報告,所有送檢樣品達到修復目標要求,說明治理修復后土壤、大粒徑石塊滿足效果評估的修復目標,且治理修復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未對修復處置區域造成二次污染。經效果評估單位采樣檢驗達到修復目標值后,治理修復單位分批次將修復后堆體轉運至基坑原位回填。
三、公眾參與
為了此效果評估更加完善,公示時間為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征求公眾意見。
四、詳細技術資料查閱及時限
如有需要,公眾可通過電話、信函、電子郵件的方式,向報告編制單位索取查閱,時間為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五、公眾對本項目的意見和看法
請通過電子郵件、信函、傳真的方式轉給我們,同時請附上您的聯系方式,以便我們進一步溝通和回復。公眾提出意見的時間: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主要征求公眾的如下方面的意見:(1)對本報告采取的監測方案有何意見和建議。(2)對本地塊環境保護方面的其他意見。(3)對本報告的結論認可度如何。
六、聯系方式
沈老師:18367430936 郵箱:1223873605@qq.com